1、女职工产假90天,分为产前假和产后假两部分,即产前假15天,产后假75天,产前假一般不得放在产后使用。
2、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3、正常的流产假,怀孕4个月以内给流产假20天,怀孕满4个月以上的给流产假42天。
4、晚婚晚育者可增加产假3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15天。
5、实行纯母乳喂养的女职工增加一个月产假,产假视为出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