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职工志愿服务标识征集启事
为加强职工志愿服务文化建设,着力推进职工志愿服务制度化,进一步宣传和推广职工志愿者的形象,中国志愿服务联合会职工委员会决定,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全国职工志愿服务标识。征集办法如下:
一、征集范围和资格
本次征集活动面向国内外公开进行。凡具有一定设计能力或相关设计经验的单位和个人均可参加投稿。
二、应征作品的要求
1.体现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在要求;
2.体现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
3.体现工会和职工特色;
4.创意独特,寓意深刻,简洁明快,辨识度高,适合在各种载体上推广使用。
三、应征作品的提交
1.作品征集自启事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7月31日结束。应征作品以邮寄方式投稿,截止时间以当地邮戳为准。
2.设计图稿应打印或绘制在A4规格的纸上,并附上简要设计说明。设计图稿横向、竖向均可。
3.应征者应提供包括姓名(或单位)、联系电话、通信地址、电子邮箱等在内的基本信息,并签署《全国职工志愿服务标识征集活动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可在中工网www.workercn.cn下载)。应征者为个人或集体的,应由应征者本人或该集体所有成员签署《承诺书》;应征者为单位的,须加盖单位公章。
4.应征作品须在信封正面注明“参加全国职工志愿服务标识征集活动”字样,并按以下地址与《承诺书》共同邮寄:
通信地址:全国总工会宣传教育部宣传理论处(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10号2008室)
邮政编码:100865
联 系 人: 阎伟
联系电话:010-68592069,13683145480
四、评选办法
中国志愿服务联合会职工委员会组织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从应征作品中选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10名;优秀奖若干。全国总工会向获奖者颁发获奖证书,并在《工人日报》、中工网、人民网刊登获奖名单。
五、注意事项
1.本次征集不收取报名费,来稿的邮寄和作品制作等费用由作者自理。
2.所有应征作品均不退还,请应征者自留底稿。
中国志愿服务联合会职工委员会
2015年4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