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关于中华全国总工会第十五届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3年10月22日 中国工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
中国工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审议并批准李世明同志代表中华全国总工会第十五届经费审查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
大会认为,五年来,各级工会经费审查组织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4·28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党中央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按照中国工会十五大确立的目标任务,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行经审监督职责,积极推进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切实加大审查审计力度,大力促进工会经费、资产管理和工会经济活动的规范运作,在工会全局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大会要求,各级工会经费审查组织和广大工会经审干部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按照中国工会十六大确定的目标任务,遵循“依法审计、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工作方针,切实加强审查审计监督工作,坚持把工会全部经济活动纳入审查审计监督范围,保证工会经费的正确使用方向和工会资产的安全完整效益,为新形势下工会工作的创新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本文转载自中华全国总工会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