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分工会:
根据《四川省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计划》第一章第三条的规定:同一单位在职医保人数500人以上的,最低参加本计划的比例为70%。
2022年3月启动该项工作后,校工会和各二级分工会进行了广泛宣传,截止4月15日(本年度到期日为4月27日),愿投保职工人数未达到参保计划所要求的最低投保人数。鉴于此,校工会向省职工保障互助会受理科进行了反复沟通并提出申请,可否放宽条件参保,互助会受理科管理人员明确答复:达不到参保比例不能参保。
因此,今年我校无法再延续投保省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计划。请各分工会认真做好解释工作,同时及时将职工已交费用予以退还。感谢这些职工对互助保障计划的支持,感谢他们愿意参与互助保障,同时对无法延续参保表示歉意。
特此通知!
校工会
2022年4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