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庆祝十九大的胜利召开,我校将举行新年歌咏比赛活动,以歌颂祖国、歌颂党。也以此为契机,活跃和丰富我校教师的校园文化生活,营造和谐向上、健康文明的校园文化气氛和艺术教育环境,提高教师的艺术表现力、创造力和审美能力,展现校园文化风采,培养团结合作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活动主题:歌颂祖国、歌颂党,共创和谐校园。
二、 比赛对象:全校教职工。
1、以分工会为单位参赛,要求教职工积极参加;
2、每队人数不超过40人;
3、如发现有学生等非分工会成员参与,直接取消比赛资格。
三、 比赛内容:两首歌曲
1、校歌。
2、内容积极向上,歌颂祖国、歌颂党的经典歌曲。
四、 比赛形式:演唱形式多样化,可采用合唱、领唱、朗诵加演唱、
轮唱等不同的演唱形式。
1、歌曲内容积极、阳光,选取符合时代背景的经典曲目;
2、要求背唱歌曲;
3、每个单位的演唱时间控制在十分钟内;
4、每个单位要有一名指挥;
5、每个单位初赛、决赛的演唱伴奏自行安排。
五、 活动时间:
初赛时间定于11月下旬;(初赛时,无需化妆及统一服装)
决赛时间定在12月底。
六、 比赛地点:莲湖校区音乐演播厅。
七、 比赛评委:待定。
八、 评分标准:待定。
九、 奖励办法:
1、初赛按综合成绩排名,不设奖金。
2、决赛评出一、二、三等奖及优胜奖,一等奖1名(若音乐与演艺学院取得第一名,则依次往后递补1名并列一等奖;若音乐与演艺学院取得其他名次,则按实际名次排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优胜奖8名,分别奖励2000元、1500元、1200元、1000元。
希望各单位认真组织参赛,通过活动,进一步促使我校全体师生热爱祖国、热爱党、热爱校园生活。
四川文理学院工会
2017年9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