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动时间:2015年5月9日(星期六)
上午8:00从新校区出发
二、活动地点:达州市通川区北外镇张金村金家大堰
三、活动规则:
1、参赛者到达赛场以后,应及时向组委会服务台报到,钓位一经确定不得自行调换。
2、迟到的参赛者可以参加比赛,但比赛结束的时间不顺延。
3、参赛者提前15分钟进入钓位做赛前调标准备,由裁判员核对参赛证及钓位,对钓具进行检查。
4、调标过程中不准挂饵、投饵,一经发现先警告,并罚降获奖成绩一级处理,再者取消比赛资格。
5、比赛开始和结束,均以裁判员发出的信号为准。比赛一律自钓、自取、自存,比赛结束信号发出后,应立即停止垂钓,未入鱼护的鱼一律不记成绩,鱼护一律不得移动或提出水面,参赛者将参赛证放置钓位,由裁判员现场数鱼、秤鱼,如违反以上事项,将取消比赛成绩。
6、参赛者的钓具、鱼饵一律自备,不准使用联体钩、挫钩和有毒鱼饵,每根鱼竿最多挂两只鱼钩。比赛用鱼竿长度限定4.5米以内的手竿一支,可携带同一规格的竿备用,主线不得超过竿长30厘米;禁止使用海竿,不得障碍他人。
7、比赛的过程中,运动员不得离位、串位,有急事需离位者,需经裁判员的同意。
8、本次比赛设以下奖项和名额:总重量前三名 、单尾最重前三名;总尾数最多前三名。
9、尊重裁判,重在参与。参赛者必须服从裁判的判决,参赛者若违反竞赛规则,裁判可给予警告、取消参赛资格或比赛成绩。若对手有 违反竞赛规则,须当场提出,事后提出不受理。参赛者对裁判的判决有异议时,可在规定时间内向组委会提出,由组委会解决。
四、活动费用:非钓鱼比赛参赛人员,成人每位须缴纳生活费30元,小孩(1-16岁)每位20元,16岁以上按成人计算。
五、注意事项
1.由于天气渐热,请各位选手自带饮水及防晒、防暑装备。
2.到达钓鱼地点后,各选手须听从裁判指挥,注意安全,一律不准下水。
3.随行的的家属及小孩注意自身安全,家长看管好自己的孩子,不要嬉水,以免影响比赛秩序。
4.除正式比赛人员外,其他人员安全责任自负。
校 工 会
2015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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