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工会小组长,请通知本支部要办理独生子女证的教职工,明天上午将所需资料交到莲湖校区行政楼4012办公室刘晓处,明天下午统一办理。只限户籍所在地为达县南外镇南坝路400号。资料为:
1.双方结婚证,
2 双方户口本以及二代身份证,
3、小孩准生证,
4、小孩医学出生证明,
5、夫妻双方1寸合影照或一寸单人照,来时请填写申请表,若配偶不属于本校职工,则需配偶方所在单位或计生部门加盖公章。
院工会
2012年10月25日